江蘇省蘇州市政府近日印發《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加強建設監管的實施細則(試行)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明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應實施全裝修,其他居住建筑倡導實施全裝修。
《通知》指出,采用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體系的居住建筑以及商業、醫院等公共建筑,其整棟建筑中主體結構和外圍護結構預制構件的預制裝配率,2018年年底前應不低于20%、2019年應不低于30%,且外墻宜采用預制墻體或疊合墻體,鼓勵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體。
“從資源節約和環保角度來說,采用全裝修方式,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資源,部分減少裝修帶來的垃圾、噪音等,保護環境。”相關專家認為,此時鼓勵市場提供更多高品質房源、調整房源結構,是一個比較好的時機。
此舉對于開發商而言,裝修可以產生一部分利潤。一般來說,裝修費用通常占整套房價的15%左右,甚至更高。然而,對于剛需購房者來說,可能會增加付款壓力。
據業內人士介紹,“全裝修”并不等于“精裝修”,也不是簡單的毛坯房加裝修。“全裝修”是指墻面與地面已完成粉刷,廚衛基本具備使用功能。根據規定,住宅裝修設計應在住宅主體施工動工前進行,即住宅裝修與土建安裝必須進行一體化設計。
編輯 201702